扬州市中心血站 行政后勤工作人员廉洁从业承诺书(2024年度)
2024-04-29 15:30:31 0次 扬州市中心血站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坚守医疗规范,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树立廉洁从业的新风尚,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我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廉洁从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国家卫健委《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及血站医德医风相关规章制度。
2、严格遵守国家《会计法》《网络安全法》《档案法》《劳动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与本人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其本职工作,遵守公序良俗、不徇私舞弊、确保采供血相关活动安全。
3、严格遵守本单位行政及党务相关管理制度。认真执行首问负责制,文明接待,礼貌待人,热情服务,耐心解答献血者提出的问题,充分尊重献血者的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4、恪守血站从业人员医德规范,不索要和收受献血者、用血病患及其家属等服务对象的红包、购物卡、代金券等各种馈赠。
5、不在血站执业活动中进行权钱交易,不接受试剂、办公耗材、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财物、回扣或提成,不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活动。
6、严格遵守信息保密相关制度,不利用任何途径和不以任何方式泄露献血者、用血者个人信息隐私。
7、坚持规范收费,不分解、不自立项目收费,不超标准、超范围收费;收入及时上缴国库,不准以白条抵库,不准坐支,不准挪用,不准公款私存。
8、在各项采供血活动中实行规范服务,不发生有损医德医风和有损血站形象的其他行为。
如有违背以上承诺的行为,自愿接受党纪、政纪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此承诺书一式二份,一份单位留存,一份个人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