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中心血站关于 落实省纪委专责监督意见联动整改实施方案
2018-07-11 11:40:45 0 admin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卫生计生系统落实省纪委专责监督意见整改动员会的部署和要求,根据《扬州市卫生计生委党委关于落实省纪委专责监督意见联动整改实施方案》,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促进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现制定联动整改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认真落实卫计委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为主线,以整治行业不正之风为重点,以构建源头防控机制为保障,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业务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营造良好的行业生态环境。

二、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

(一)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监管缺位。

整改措施:

1、强化政治自觉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清当前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和反腐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从政治上看问题,站稳立场、把准方向、保持定力,确保省卫生计生行业党委关于落实省纪委专责监督意见整改工作各项部署和要求在我站得到全面落实。(牵头领导:王小芳、郭铭华。责任科室和人员:办公室、纪检委员。完成时限:长期)

2、坚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党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任务清单,支部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制定个人任务清单。支部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清单任务落实。支部委员会每年两次专题研究讨论部署党建工作,支部年底组织一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压紧压实各级主体责任。(牵头领导:王小芳、郭铭华。责任科室和人员:办公室、纪检委员。完成时限:长期)

3、加强督促检查层层传导压力。完善将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动、同落实。建立支部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履责记实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备机制,以上率下,将“两个责任”履责记实信息系统向一线延伸,将监督嵌入到事前酝酿、事中讨论、事后执行全过程。定期组织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专题督导检查,督查结果与部门和人员评先评优挂钩,层层传导责任压力。(牵头领导:王小芳、郭铭华。责任科室和人员:办公室、纪检委员。完成时限:履责记实系统延伸工作7月底,其余工作长期)

4、开展“三书”发放、签订活动。组织向所有职工发放廉政告知书,再次重申医疗卫生行风“九不准”和党纪党规,确保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要求人人皆知。组织干部职工签订廉洁承诺书,公开进行承诺,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组织各科室和县市采血点分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分层分级明确责任要求和责任追究,立下廉政和行风建设“军令状”。(牵头领导:王小芳。责任科室和人员:办公室、纪检委员。完成时限:7月底前完成)

5、建立约谈制度。党支部书记和纪检委员对试剂、耗材、设备采购等行风建设中存在较大廉政防范风险的科室负责人进行约谈;科室负责人对科室人员特别是廉政防范高危岗位人员进行约谈,督促责任落实到位、问题整改到位、工作开展到位。(牵头领导:王小芳、李正刚。责任科室:各职能科室和县市采血点。完成时限:7月底前)

(二)医药购销领域廉政风险突出,制度建设和执行不力。

整改措施:

6、结合实际规范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根据省对六大类高值医用耗材价格管控结果,及时调整六大类高值医用耗材至全国最低价。根据《2018年扬州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对血站使用的相关高值耗材实施集中采购,确保高值耗材采购价格为全省最低价。按照省统一部署,对采购量大、采购金额高的高值医用耗材,分批与企业进行价格谈判,最大限度挤压价格空间,保持采购价格处于低位水平。(牵头领导:焦玉东。责任科室和人员:总务科、相关业务科室、纪检委员。完成时限:完善机制12月底前,其它工作7月底前)

7、健全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建立卫生计生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信息共享机制,互通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等信息,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情况纳入中心血站合格供方评审范围。健全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报告、核实与公布制度,对列入不良记录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销售的产品,视情节给予清退、集中采购时减分等处理。(牵头领导:焦玉东。责任科室和人员:总务科、财务科、纪检委员。完成时限:建立机制9月底前,其它工作7月底前)

8、建立试剂耗材设备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在日常采购过程中,参照我省其他地市相同产品的成交价格作不定期的价格调整。若有低于我站成交价格的,取其最低价作为我站的产品成交价,确保我站试剂耗材设备价格为全省最低价。(牵头领导:焦玉东。责任科室和人员:总务科、纪检委员。完成时限:7月底前,执行制度长期)

9、建立诚信记录,惩戒失信行为。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我站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活动。(牵头领导:焦玉东。责任科室和人员:总务科、纪检人员。完成时限:7月底前,执行制度长期)

(三)行业不正之风与腐败问题时有发生,正风肃纪不力。

整改措施:

10、全面强化血站从业人员反腐倡廉和行风教育。统筹组织开展中心血站“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解放思想大讨论”和“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突出干部队伍理想信念和思想政治教育,增强党性修养和职业道德规范。注重正面宣传和警示教育,实现 “覆盖广、渗透深、反响好”的效果,努力提高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宣传教育的实效性。(牵头领导:王小芳、郭铭华。责任科室和人员:办公室、纪检委员。完成时限:12月底前,长期坚持)

11、认真组织开展“医德之星”“医德标兵”推选活动。联合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卫计委共同组织开展我站“最美医生”—“医德之星”“医德标兵”推选活动,以先进典型选树推动新时代医德医风建设,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好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凝聚深化医改正能量。(牵头领导:王小芳、郭铭华。责任科室:办公室和业务科室。完成时限:8月底前)

12、全面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自查自纠。深入开展中心血站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和省、市规定精神情况“回头看”活动,在此基础上组织对我站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抽查,并通报检查结果,对违规违纪行为限期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领导:王小芳、郭铭华。责任科室和人员: 办公室和纪检委员。完成时间:7月底前)

13、开展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活动。围绕高值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大型医用设备等购销环节案件易发多发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严格落实惩戒和责任追究措施。严格监管业务人员利用业务便利获取报酬等行为,对为亲友经商提供便利、不规范兼职取酬的一查到底,情节严重的依法取消执业资格,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查处。(牵头领导:王小芳、郭铭华。责任科室和单位:办公室、纪检委员。完成时限:8月底前)

14、切实加大执纪问责力度。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全力支持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等部门开展执纪监督问责工作,建立横向信息共享和联合办案机制,重点查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远离回扣 廉洁从医”专项行动后仍不收手、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卫生计生违法违纪案件。健全落实问责典型问题实名通报曝光制度。认真执行上级党委、纪检监察机关关于问责的规定,落实“一案双查”。 (牵头领导:王小芳、郭铭华。责任科室和人员:办公室、纪检委员。完成时限:长期)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落实省纪委专责监督意见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迫切需要,是破解医药购销领域顽疾、扭转行业不良风气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和采血点要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责任主体、落实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以强烈的政治担当推动整改措施落地见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血站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站主要领导任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例会,通报进展情况,研究存在问题,部署推进措施。及时向市卫生计生委报告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三)注重联动整体推进。各部门要在组织整改中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党支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司其责,对牵头负责的整改事项认真研究、组织整改、按期到位。要坚持在整改中深化,加强问题研究,注重制度建设,多轮次动态整改,坚决遏制违纪违法案件增长态势,严防恶性案件发生。

(四)抓好整改成果转化。要把抓好整改落实与做好当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整改活动为契机,着力践行卫生计生事业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风清气正的发展氛围和改革创新精神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推动我市采供血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打造“健康中国”扬州样本作出新的贡献。

 

中共扬州市中心血站支部委员会

       2018年7月11日

 

中共扬州市中心血站支部委员会    2018年7月11日印发  

抄报:中共扬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