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血返还报销政策、程序及咨询电话
2012-07-04 00:00:00 0次 admin
一、免费用血对象
献血者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及配偶的父母。
二、免费用血标准
1、无偿献血累计800ml以下的,按本人献血量的三倍享受免费用血。
2、无偿献血累计800ml以上(含800ml)的,本人终身享受免费用血。
3、无偿献血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及配偶的父母需要用血的,其累计免费用血按献血者献血量等量提供。
4、捐献造血干细胞的,本人终身享受免费用血,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及配偶的父母需要医疗临床用血的,免费用血量累计按照八百毫升提供。
三、免费用血返还报销须提交的材料
1、发票原件。
2、《无偿献血证》原件。
3、医院出具的用血清单。
4、献血者和用血者《居民身份证》。
5、献血者和用血者关系证明(户口簿、结婚证,或由派出所、社区、街道、乡镇、村委会出具的关系证明)。对不能查明亲属关系的,只需要献血者本人作出书面承诺。
上述无偿献血血费返还均遵循“献血在先,用血在后”原则。
咨询电话:扬州市中心血站:0514-87959932 87959970
江都采血点:0514-86536456 86530155
仪征采血点:0514-83450121
高邮采血点:0514-84659509
宝应采血点:0514-88242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