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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扬州市红十字中心血站编外人员招聘方案
2008-05-20 00:00:00 0 admin

    为保证血站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2008年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参照省卫生厅《关于加强直属单位非在编聘用人员规范化实施意见》制订08年度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1)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2)思想道德素质与业务能力并重的原则。
    (3)科室需求、岗位任职要求与业务发展相适应的原则。
    (4)社会化用人的原则。人事关系社会化与单位聘用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1)体检医师岗位:2名,男、女不限,应届毕业生。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临床医学专业。
    (2)检测岗位:1名,男、女不限,25岁以下。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医学临床检验专业。
    (3)护理岗位:3名,女,28岁以下。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护理专业。取得护士执业资格,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备招聘岗位的学历、专业条件。
    (2)思想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愿意为采供血事业服务。
    (3)适应岗位需求的身体条件和其它条件。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1)发布公告
    扬州市红十字中心血站编外聘用人员计划呈报表报市卫生局审核备案,《编外人员招聘方案》报市卫生局同意并备案后由市中心血站委托市人才中心在人才网招聘信息栏及《扬州晚报》招聘栏、中心血站网页公示时间10天,公示时间自5月27日起至6月7日至,由中心血站会同人事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岗前培训后办理聘用手续。
    (2)笔试报名及资格审查
    由中心血站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报名时间为2008年5月27日至6月7日,报名时须提供相应资质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地点:扬州市四望亭路373号,血站四楼办公室。联系电话:87959997,联系人:朱小姐。
    (3)考试
    由中心血站统一组织笔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和招聘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考官由局人事处及血站领导参加,一般为5人,面试按试讲各项要求分别计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算出平均分为应聘者的最终得分。
    (4)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血站是特殊行业,体检除参照执行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外,查出有传染性疾病将不得录用,由面试成绩的下一位依次递补。
    (5)试用期和考核
    初步拟定聘用将签订1个月试用合同,完成上岗前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签订正式合同,聘用期1年内必须取得卫生部采供血机构从业人员上岗合格证,不合格者辞退。
    (6)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栏面向社会公示一周,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报市卫生局备案,由市人才中心聘用,中心血站向市人才中心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