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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中心血站2014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面试实施方案
2014-10-20 00:00:00 0 admin

    根据2014年 9 月 9 日发布的《2014年扬州市中心血站招聘人员启事》要求,我站已确定参加血站三类、四类等岗位面试人员的名单,现将有关面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面试程序
    1、资格审核;
    2、面试采用抽签方式,按顺序依次进行。缺席者及迟到15分钟以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的内容:专业知识、实践经验、表达能力、交往能力等。

    二、面试时间、地点
    1、具体时间、地点:2014年10月28日8:30,玉人路11号7楼办公室;
    2、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附后。

    三、成绩计算方法
    1、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由评委按照命题时确定的评分标准独立评定,面试成绩现场评定。
    2、若为结构化面试其成绩一般采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3、面试成绩经主评委、监督人员现场签名确认后通知面试人员。
    4、应试人员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分,成绩分数保留小数点后面2位。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5、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扬州市中心血站网站公示7天。
   
    四、面试评委的组成结构
    由单位领导、人事部门工作人员、中层干部、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
   
    五、纪律与监督
    评委及考务工作人员工作纪律
    (一)严格工作程序,严禁徇私舞弊。
    (二)不得向外透露面试试题、评分标准、评委姓名等信息。不得擅自更改评分标准。
    (三)评委及考务工作人员与考生之间如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四)评委和考务工作人员进入考场后关闭所有通讯工具,并将通讯工具交指定人员或考场监督员统一管理。评委及考务工作人员坚守岗位,原则上不得中途退场。
    (五)每个评委不受干扰、独立自主、客观公正地完成评分工作,评委之间不得相互暗示、商讨评分;不得通过任何方式给考生传递影响面试公正性的信息。
    (六)面试中评委不得询问考生与面试无关的个人信息。
    (七)非面试考场内的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面试考场询问考题及考生面试情况。
    (八)考生面试规定时间结束,主评委应立即终止该考生面试。

   
六、 考生纪律
    (一)考生应持有关证件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的候考室。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考生应听从考务工作人员的安排,遵守面试规则和考场纪律。候考及面试期间须关闭通信工具等电子设备,并交指定人员保管。
    (三)考生在面试时不得透露本人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以及准考证号等可能影响评委公正评价的其他内容,必须按照主评委的提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准备和答题,面试时间结束时必须立即停止答题。
    (四)面试结束后不得返回候考室。

    七、请参加面试的人员,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及一份个人简历(包含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参加面试,缺考者及迟到15分钟以上者视为自动放弃。若面试资格审核时考生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取消考生面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