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中心血站试剂冷库采购安装招标公告
2018-04-13 09:54:55 0次 admin
扬州市中心血站(以下简称“采购人”),就扬州市中心试剂冷库采购安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扬州市中心血站试剂冷库采购安装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YZSZXXZ-20180001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本次项目为采购一个试剂冷库采购安装
总预算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万元
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同预算价
本项目采购范围内的所有器材质保期均为2年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40天内安装完毕交货
付款方式:
试剂冷库供货安装完毕到位并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的50%,12个月后付合同价的40%,剩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满二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返还(不计息)。
三、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符合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被授权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18年 1月至2018年3月三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报表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相关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中相关试剂冷库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提供相关检测报告
(1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
(11)中标供应商需提供产品授权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 “扬州市中心血站网”自行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邮件回复或传真(传真电话0514-87959926邮箱:1174820702@qq.com),回复或传真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4月19日上午9:00。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中心血站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18年4月23日上午09 :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4月23日上午 09: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扬州市中心血站七楼视频会议室, 玉人路11号
投标文件接收人:姚小兵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8年4月23日上午09:30
开标地点:扬州市中心血站七楼视频会议室 玉人路11号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扬州市中心血站
联系人:姚小兵
电话:0514-87959926 传真:0514-87959926
(二)项目负责人:扬州市中心血站
联系人: 焦玉东
电话:0514-8787959361 18936220100 传真:0514-87959997
办公地址:扬州市邗江区玉人路11号
对项目本身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九、欢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市级(含市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本次采购监督活动。有意者请与我单位联系。
扬州市中心血站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