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互助献血和计划用血工作会议
2009-12-02 00:00:00 0 admin

    12月1日下午,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大力开展互助献血工作的通知》(苏卫医〔2009〕72号)精神,扬州市开展互助献血和计划用血工作会议在市卫生局六楼会议室召开,参会人员为各县、市、区分管局长、医政科科长及二级以上医院分管院长、医务科负责人和输血科(血库)主任共60余人参加了会议。市卫生局副局长尹亮、医政处处长禇鸣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会议由医政处处长禇鸣主持。市献血办副主任王小敏传达了《关于认真贯彻省卫生厅大力开展互助献血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医疗机构要认真贯彻省卫生厅文件精神,大力开展互助献血工作,推进无偿献血工作,满足临床用血需要。要充分认识互助献血工作的意义;要加强领导,建立组织;要努力搞好宣传动员,增强市民的参与意识;采取各项有效措施,促进互助献血工作开展;建立用血申报制度,实行有计划的供血;规范管理,优化服务,确保采供血安全。开展互助献血工作分为四个步骤进行:宣传动员阶段;建立组织,完善制度;分步实施,稳步推进;总结提高,全面实施。
    血站副站长郭铭华传达了《关于加强临床用血管理实行计划用血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临床用血管理,实行计划用血,积极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血。继续做好开源工作,加大无偿献血和互助献血的宣传力度。严格做好计划用血工作,对择期手术的病人要先备好血源后,才安排手术日期。重点做好节流工作。在临床用血时,要做到合理用血,科学用血,杜绝输“人情血”、“安慰血”,积极推广成分输血。严格做好临床用血的管理工作,坚决杜绝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随后,骆钧站长就前一段时间省卫生厅血液安全督导检查组对我市的检查结果进行了通报,对检查中所出现的问题,提出了合理化建议,要求立即整改。同时指出医疗机构要大力开展成分输血、择期手术患者的自身储血、自体血回输技术和患者亲友互助献血工作。医疗机构负责人是临床合理用血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二级以上医院要建立临床输血委员会,健全管理网络,认真开展本机构临床用血规范化管理、血液安全质量控制和临床合理用血技术指导等相关工作,要加强临床合理用血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建设,完善临床用血评价机制,研究建立临床科室合理用血和节约用血考核评价制度,并逐步实现节约用血与科室业绩挂钩,引导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严格把握用血指征,制定科学的临床用血计划,促进临床合理用血,要加强用血计划的管理,科学合理调度用血计划,确保急诊抢救用血的需要,杜绝不合理用血,控制超计划用血,缓解血液供需矛盾。
    禇鸣处长传达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血液管理工作的通知》,并就我市开展互助献血和计划用血工作中的重点内容进行了强调,就下一步工作进行了明确部署。
    最后,市卫生局副局长尹亮要求各医疗机构高度重视互助献血工作,把互助献血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齐心协力、相互配合,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开展。同时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认清当前输血工作形势,提高认识,改变观念。根据当前临床用血紧张趋势,我们在清醒地认识到,短时期内不能得到缓解,要求我们改变传统的用血观念,树立科学的、合理的用血观念,充分认识到开展临床互助献血和计划用血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培训。临床互助献血和计划用血工作是全新的工作,各县(市)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医院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要抓宣传发动工作。全体医护人员要知道什么是互助献血、互助献血的意见及方法、要求;三是措施落实,务求实效。市卫生局下发的关于开展互助献血工作意见和关于实行计划用血的通知中都明确了具体措施,各县(市)卫生局、各医院要认真贯彻实施;四是加强质量管理,确保用血安全,满足临床需求。在开展临床互助献血和计划用血工作中,要加强质量管理,市中心血站和各医院都要按“一个规范,两个办法”去抓好血液的采、供、用各个环节的工作质量,不能有任何疏忽,用血安全人命关天,责任重于泰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