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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中国梦·劳动美·幸福路” 职工风采摄影、微视频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作者:   2017-03-13   已有4673人浏览过

各县(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驻扬各医院:

为响应市总工会的号召,真实、生动、艺术地展示卫计系统主力军风采和劳动模范在积极投身强富美高新扬州建设中呈现的劳动之美、创造之美、奉献之美,展示党领导下我市卫计系统工作的重大成就,根据市总工会“关于举办‘中国梦·劳动美·幸福路’职工风采摄影、微视频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精神,市卫计系统工会与市卫生文艺术界联合会决定联合举办中国梦.劳动美.幸福路职工风采摄影、微视频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工风采摄影作品征集

1、征稿对象:面向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广大职工摄影爱好者征稿。

2、征稿时间:即日起止610

3、奖项设置:

一等奖作品 2幅;二等奖作品6幅;三等奖作品18幅;优秀奖30幅。

4、征稿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是近五年来在扬州市范围内拍摄。作品所表现内容,能重点突出卫计系统广大职工在强富美高新扬州建设中拼搏奉献精神和取得的成就,以及聚焦改革、聚力创新和工会工作展现的新气象、新面貌。

 2参赛作品仅限于纪实类(照片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等适当调整)。

 3)参赛作品可以是单幅或组照,彩色、黑白照片不限。单幅作品一律制成10英寸(长边),组照(46幅,用胶带按顺序粘连)制成8英寸照片参赛。背面须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简要说明(拍摄时间、地点、内容简介)等内容。报送参赛作品时,纸质照片和电子文件(文件格式为JPG,数据量不得小于3M)需同时提交。

 4)参赛作品以各县(市、区)卫计委,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驻扬各医院为单位报送,各单位报送数量均不少于30幅(组照为一幅)。所有参赛作品均不退稿。

二、职工微视频作品征集

1作品报送要求:

1)作品内容积极向上,注重思想性,主题鲜明突出,刻画最美人物、颂扬道德模范、讴歌人间真情、传递社会正能量。拍摄对象主要为身边的劳动模范、文明职工、最美职工,也可以是身边的先进人物、好人好事、最美家庭、坚守平凡岗位的一线职工等。鼓励表现形式和风格的多样化,构思巧妙、以小见大,形象塑造有血有肉、富有感染力。要注重观赏性,做到形象化、具体化、生活化,见人、见物、见精神。

2)视频总时间在5-10分钟内,涵盖微电影、纪录短片、DV短片、视频剪辑短片等形式,以普通话为主要发音语言。

3)视频具体要求:画面无明显抖动,声音清晰,便于播放,格式为MPEG,AVI,MP4RMVB,MOV,FLV等主流视频格式。禁止报送任何含有敏感违法内容,以及侵犯他人版权的视频。

4)一人可提交多部作品。多个成员共同参与制作同一部微视频,只能提交一次。

2、报送方式:

各县(市、区)卫计委、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驻扬各医院为单位集体报送。各组织单位应对本单位选送的作品进行初审后报送。各单位报送数量均不少于2部,欢迎多报。 报送方式U盘邮寄或送至市疾控中心,作品评比结束U盘返还给原单位,请在U盘上贴上标签(标签格式为XX单位+作品名称+作者姓名+作者电话)。

作品报送截止时间:即日起至610日。

3、奖项设置:

一等奖作品1部;二等奖作品3部;三等奖作品5部。

三、作品所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主办单位有权使用入选参展作品用于编辑画册、举办展览及其他相关公益宣传活动,不再支付稿酬。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

四、其它有关事项

请各地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认真组织发动,做好选送作品的征集、初选和集中送件工作。组织发动报送作品多、获得奖项多的单位和部门,主办方将授予优秀组织奖

送件联系人:扬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教育所 张震宇,电话:80828917,手机:15995138981,电子信箱:jjs@yzcdc.com

送件地址:扬州市盐阜东路36号扬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教育所(41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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