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中心血站三级等保硬件维保升级项目
2025-04-08 13:49:50 0次 扬州市中心血站
预算金额:¥225000 元
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项目需求详情
一、维保服务内容
1设备软硬件远程维保服务
1.1提供2台防火墙(型号山石网科SG-6000-A2700)的3年硬件保修服务、3年基础软件升级服务、3年IPS库和病毒库升级服务、3年威胁情报服务;
1.2提供1台日志审计(山石网科 SG-6000-HSA-4D)的3年硬件保修服务、3年基础软件升级服务;
1.3提供1台堡垒机(山石网科SG-6000-OSG3000)的3年硬件保修服务、3年基础软件升级服务;
1.4提供1台数据库审计(山石网科HS-DBA2000-DBA2115)的3年硬件保修服务、3年基础软件升级服务;
1.5提供1台上网行为管理(山石网科SG-6000-ICM1300)的3年硬件保修服务、3年基础软件升级服务;
1.6提供1台漏扫(山石网科SG-6000-RAS3000)的3年硬件保修服务、3年基础软件升级服务、3年漏洞特征库更新服务;
1.7远程支持服务:提供5×8小时热线电话(400-693-0555\400-828-6655)支持,提供邮件、传真、远程登录、远程管理方式提供远程支持;
2.现场支持服务:如果遇到紧急状况,在客户请求现场支持后,必须在2小时内赶到现场,8小时内恢复网络系统或安全设备及系统正常运行;
3.服务期内,应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出现故障的设备免费进行现场维修、更换,更换的设备或部件必须是来自原厂商的同型设备或者更高档次设备。
4.硬件返修服务:收到设备坏件后 5 个工作日内将修复或更换件发出;
5.特征库更新服务:针对此次维保的设备,需要确保至少每月更新一次特征库。
6.巡检服务:设备及系统运行情况进行每年至少一次的巡检,并在重大保障任务期间,按用户方要求提供巡检服务。每次巡检结束后,需向用户方提供巡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系统性能、运行状况、稳定程度等,并对系统的优化和今后运行维护给出建议;
7.故障解决后48小时内,应向用户单位提交故障处理报告。报告中必须说明故障种类、故障原因、故障处理方法等。
8.需根据用户单位业务调整及时配合安全设备的设置调整。
9.需根据三级等保测评要求进行调整,达到三级等保测评合格标准。
二、其他相关要求
1.保密要求:成交供应商要签订安全保密协议。
2.维保人员要求:对维保人员进行背景审查,提供书面证明。
3.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网络安全培训并提交培训记录。
三、报价方式
投标商应按设备型号分项报价,对不提供维保服务的设备应明确注明。投标商和授权的设备厂家在用户保修期内可为用户提供的所有服务的总报价。
四、维保设备清单
设备名称 | 型号 | 数量 | 采购维保时间 |
防火墙 | SG-6000-A2700 | 2 | 3年 |
日志审计 | SG-6000-HSA-4D | 1 | 3年 |
堡垒机 | SG-6000-OSG3000 | 1 | 3年 |
数据库审计 | HS-DBA2000-DBA2115 | 1 | 3年 |
上网行为管理 | SG-6000-ICM1300 | 1 | 3年 |
漏扫 | SG-6000-RAS3000 | 1 | 3年 |
服务周期:1095天
报价方式:价格
类型:总价报价
评选方式:综合评分 请于扬州市服务商城https://cg.zbj.com/报名
谈判/评审时间:2025-04-18 14:30:00
谈判地址: 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扬州市邗江区来鹤台广场四号楼三楼
服务实施地: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玉人路11号
联系人:曹工
联系电话:18952596790
座机电话:0514-82721919
报名结束时间:2025-04-18 14:00:00
发布时间:2025-04-07 16:27:05
采购编号:JSYZC050101Z20252019374
采购单位:扬州市中心血站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二家流标。
允许1家中选
谈判文件提醒:供应商网上报名时须上传盖章后的响应文档一份,线下谈判时须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副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网上电子文档为准,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谈判规则:1.供应商须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接受未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供应商须准时在谈判/评审时间到线下谈判地点签到并递交文件,参与谈判;如采购单位不需要供应商线下递交响应文件,可在上方谈判文件提醒中,填写0份。
供应商资格:(一)参照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 谈判响应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 供应商出具近三个月内任意一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商必须有完善的技术支持服务体系,能够向用户提供统一快捷的技术支持服务。投标商应提供本公司专业技术支持人员组成情况说明。
2.投标商须提供此次维保设备原厂商三年售后服务承诺函,需要包含第三章节“维保服务内容”中的内容。
3.为了保障服务质量要求投标商人员通过山石网科HCSE技术认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供应商在扬州设有常驻服务机构能提供本地化服务。
6.提供与项目规模匹配的财务能力证明(近三年中任意一年财务报表)。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